更新日期:2017/12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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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圖書資料借閱期限(1)個人借閱證:每張證可借20本書,借期30天;視聽資料5捲/片,借期14天(※每張借閱證可借圖書與視聽資料合計20本/捲、片;年滿55歲之樂齡讀者每張證可借30本書)。(2)家庭借閱證:每張證可借30本書,借期30天;視聽資料10捲/片,借期14天(※每張借閱證可借圖書與視聽資料合計30本/捲、片)。(3)班級借閱證:每張證可借60本書,借期60天(無法外借視聽資料,亦無法續借)。上述3種借書證均可再另借熱門圖書10本,借期為14天。2.圖書續借(1)外借中且尚未逾期之圖書及視聽資料,若無其他讀者預約,且該借閱證無逾期停借之情事,得於借閱期限內自行利用本館館藏查詢系統辦理線上續借。(2)續借以二次為限,借期自續借次日起延長30天;視聽資料借期自續借次日起延長14天。 館藏查詢系統登入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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